Apr 19 進口編輯組 行業(yè)資訊 0 Comment 什么是植物源性飼料 植物源性飼料:指經種植、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及其原料,包括飼草類、青貯料、糠麩餅粕渣類、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類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菜籽粕、豆粕、花生粕、甜菜粕、玉米酒糟粕、椰子粕、棕櫚仁粕、棉籽粕、葵花籽餅粕、亞麻籽餅粕、米糠、麥麩、木薯渣、飼草、飼用大麥粉、飼用小麥粉、大豆蛋白、橙纖維顆粒、植物粉類混合物等。 五種植物源性飼料介紹 1、米糠 糙米在碾米過程中分離出的皮層,含有少量胚和胚乳。綠色、環(huán)保、可再利用,廣泛應用于養(yǎng)殖業(yè)中,可用于雞、豬等家禽家畜的飼養(yǎng)。 2、麥麩 以大麥或小麥為原料碾磨制粉過程中所分離的麥皮層,富含膳食纖維、礦物質、維生素和蛋白質等營養(yǎng)成分,是常見的豬、牛、羊等家畜飼料。 3、菜籽餅 油菜籽經壓榨、浸提等工藝分離油脂后而生產的副產品,含有較高的蛋白質、氨基酸、錳、鋅、銅等礦物質,其蛋白含量高達38%~46%,是一種優(yōu)質的植物蛋白飼料原料,被廣泛用于飼料生產中。 4、棕櫚粕 棕櫚仁經浸提取油后的副產品,粗蛋白質和粗脂肪含量較高??勺鳛樨i的主要飼料,也是雞鴨鵝等禽畜飼料中的重要成分之一。 5、木薯渣 木薯提取淀粉后的副產物,含有豐富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和纖維素等營養(yǎng)成分。不能作為飼料直接使用,經過發(fā)酵后搭配飼料使用可以改善飼料適口性,提高飼料的營養(yǎng)價值。 進境植物源性飼料通關流程 01 檢疫審批 進口飼料需要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的,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根據(jù)《關于取消部分產品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51號),已取消檢疫審批的產品進口前不需再申請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02 進口企業(yè)備案 海關對植物源性飼料進口企業(yè)實施備案管理。進口企業(yè)應當在首次報關前或者報關時向所在地海關備案。進口飼料企業(yè)通過行政相對人統(tǒng)一管理平臺向海關提出進口飼料企業(yè)備案申請。海關受理申請后,根據(jù)《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查,并作出準予備案或不準予備案的決定。 03 受理申報 海關審核貨主或代理人申報時提供的以下單證:1.輸出國家或地區(qū)官方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 2.原產地證書、貿易合同、信用證、提單、發(fā)票等; 3.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需檢疫審批的產品提供)、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轉基因產品提供)等相關批準文件; 4.按規(guī)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證單。 04 現(xiàn)場查驗 查驗關員根據(jù)查驗指令實施現(xiàn)場查驗,包括核對貨證、標簽檢查、感官檢查和取樣送檢等。被抽取樣品送實驗室檢測的貨物,經海關允許,可調運至海關指定的待檢存放場所等待檢測結果。 05 不合格處理與出證 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予以放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口岸海關簽發(fā)《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由貨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關的監(jiān)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銷毀處理,經除害處理合格的準予進境;需要對外索賠的,由口岸海關出具相關證書。 Tags 甜菜粕進口報關 花生粕進口清關 菜籽粕進口清關 豆粕進口清關